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2-10-10 13:55:36 | 阅读: 4186

2012-09-17      农村科技处


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文件和科技部下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文件规定,根据科技部农村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2]73号),2010年度我省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验收期,请各项目推荐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并将项目验收计划(附件6)于2012年9月18日前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期内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项目验收前须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出具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审计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执行期内项目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等。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必须由同行同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人员和专家为主组成。

项目验收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验收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登录用户名与密码将随后发给项目单位,请注意保管。

上报的书面材料包括: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1式4份(在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不装订。表1~表5由承担单位填写并盖章,表6~表8由省科技厅填写并盖章);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份(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编写并签字盖章);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2份(由承担单位编写并盖章)、附件(包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的证明,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2份(由承担单位编写),附件(可充分体现项目成果的JPG格式数码照片2张,要求每张照片1M以上)。

请各项目单位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将上述验收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及时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

联系人:郭清毅

电 话:0931-8821779(兼传真)

邮 箱:guoqy@gsstc.gov.cn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6号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评审表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写提纲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编写要求

      6、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转自甘肃省科技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