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4-11-11 15:19:39 | 阅读: 2045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工程”推动新时代全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留住用好我省即将退休或已退休高端人才,发挥他们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等方面的不可替代性作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工程”推动新时代全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我们聚焦在甘“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卓越工程师等高端人才,启动了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工程”推动新时代全省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24〕14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明确了建设“银龄专家工作室”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为建设数量。明确首批建设10个左右,2028年达到20个左右。第三部分为申报条件。按明确即将退休或已退休高端专家可申报设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岁。第四部分为工作职责。明确领衔专家带领团队开展科技攻关、推动成果转化、培养青年人才、开展学术交流、提升创新能力。第五部分为组建程序。明确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核、研究确定、发文公布的组建程序。第六部分为运行管理。明确设立单位承担日常管理责任,管理周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2个周期。第七部分为保障机制。从组织、人员、经费、项目、权益五个方面,明确了专家工作室建设的保障机制。其中,省级财政按照每个专家工作室100万元给予补助,分两次拨付,发文公布后拨付50万元一次性启动资金,对完成设立单位与领衔专家签订建设目标的工作室,经评估后再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万元。

四、实施时间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组织人事科  供稿责任人:张晓娟)